政策简明问答
《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的通知》
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要求是什么?
答:“标准地”出让前要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对拟采用“标准地”出让的宗地,需达到权属清晰、征地补偿安置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明确以及实现项目开发动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排水和场地平整等基本条件。项目竣工后,相关部门依据“谁主管、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投资建设合同、企业承诺、控制性指标等一并进行联合验收。未通过验收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通过竣工验收或经整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各部门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
答:以往,工业项目经招商引资准入通过后,要进行土地招拍挂出让,在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才能开展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工业项目从土地挂牌出让、“四证”审批完结,整套流程下来至少要几个月时间,产业项目审批环节多、周期长。相较传统模式,工业用地带方案“标准地”出让模式变“串联”为“并联”,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前即确定好设计方案,企业报建过程中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大大简化了审批流程和审批环节。极大缩短了企业拿地、规划审批、办证周期,免去了企业在各部门间来回跑路,实现“拿地即开工”,开启拿地发证开工“新速度”。
答: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不属于强制性要求。工业用地带方案出让需要企业主动申请,并做出书面风险承担承诺,与所在区县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后,方可进行后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