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14条普惠性政策清单,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助力
菏泽市人社局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就业创业政策,发布会上,菏泽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返乡创业服务中心主任李迁介绍了目前菏泽推出的14条普惠性政策清单,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加大创业贷款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创业贷款(创贷20万元+商贷30万元),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加大创业补贴支持。对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 (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贷300万元+商贷700万元),享受部分贴息和贷款利率优惠 政策。社会保险费补贴。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 过1年。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或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 以上,见习补贴标准可提高至70%。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见习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见习期未满,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鼓励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生活补贴。对菏泽市民营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县区财政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最高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市财政按1:1配套给予个人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住房补贴。被菏泽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或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用房时分别给予5万元和3 万元购房补贴。
来源:齐鲁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