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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2025/05/09 8.7k 阅读 56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菏政发〔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宣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12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实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菏政发〔2018〕28号)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