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要求,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菏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菏泽市在全省率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了解到,《菏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在《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中共认领418个事项,共涉及40个市级主管部门(单位)和10个县区,推动实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全市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规则监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菏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来源:大众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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