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菏泽牡丹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为核心,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科技支撑”的立体防护体系,标志着鲁西南地区航空安全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规定》划定的净空保护区极具前瞻性,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涵盖牡丹区、鲁西新区等10个县区,这一范围之大,充分考虑了飞机起降阶段的安全需求,确保航空器在更大空间内免受各类干扰。其中明确禁止的8类净空破坏行为极具针对性,从传统的高空烟花、无人机乱飞,到易被忽视的秸秆焚烧、广告牌设置,包括机场围界5米范围内的树木种植均被纳入管制清单。
记者注意到,这是菏泽市首部针对机场安全环境的专项规定,特别强调了对“光污染”的防控,要求临近区域新建项目必须通过民航部门的净空审核,折射出对现代城市光环境治理的前瞻性思考。针对无人机管理这一全国性难题,《规定》划设机场附近禁飞区,对部分区域垂直高度限制到真高120米,并建立公众举报机制。这种“技术限高+社会共治”的模式,为中小机场低空安全管理提供了可复制的“菏泽方案”。
《规定》构建了清晰的责任图谱,由市政府统筹协调、交通部门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特别是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阶段就植入净空保护要求,实现从“事后纠偏”到“源头防控”的转变。
对于临时施工机械等动态风险点,《规定》提出“航班间隙施工”“航后施工”等柔性管理措施,平衡了城市建设与航空安全的需求。机场管理机构被赋予日常监管权,可通过安全评估临时调整飞行程序。这种“企业发现问题-政府强制执法”的协作模式,既发挥了专业机构的技术优势,又强化了行政执法的刚性约束。
《规定》将保护区域半径设定为55公里,体现“大安全”理念;采用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电磁评估”双审机制,形成全流程管控;在无人机管理方面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网络,这些创新对同类机场具有示范意义。
随着该《规定》的实施,菏泽市在提升航空安全能级的同时,也为城市发展划定了生态红线。至于如何在保障飞行安全与促进区域经济间找到平衡点,将是未来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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