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局长梁惠民解读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受理条件: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关于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标准:
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机构(含个体工商户)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关于申请技能提升补贴需要满足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对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且取得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可以查询到,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关于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的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所在辖区县(区)级人社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县(区)级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并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的经营状况进行确认,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关于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发放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出现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区内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以及无中高风险疫情区域或无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区域的县区内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按500元/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实施上述政策需我市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解读人:菏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梁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