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通知
菏自然资规发〔2022〕251号
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字〔2021〕115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测绘服务效能,精简测绘环节,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研究制定了《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细则》《菏泽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菏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