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菏泽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简化程序的通知
菏人社字〔2023〕16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与就业报到证相关的毕业生招聘考录、档案转递、落户等有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办理高校毕业生报到证派遣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菏泽市属事业单位新入职工作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档案关系、编制调整、人员调配、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及时将招聘方案及招聘结果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为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办理手续。
附件:《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中共菏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菏泽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招聘字〔〕第号
:
你单位报来的聘用人员备案报告收悉,经审核,本次招聘程序符合规定,等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请通知其本人于年月日前到报到,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编制调整、人员调配、岗位聘用、工资福利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年月日
附名单:
招聘单位 | 招聘形式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及专业 | 身份证号 | 报考学历 |
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备案制/公开招聘 |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