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交运管〔2024〕7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鲁交发〔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制定了《菏泽市关于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交通运输局
菏泽市公安局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菏泽市大数据局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21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实施方案》(鲁交发〔2024〕2号)要求,落实国家、省、市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结合,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以实现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以下统一简称货运企业)和群众高效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为目标,按照“一个受理窗口、一张申请表格、一次提交材料、限时集成办结”要求,优化重构开办运输企业涉及的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强化跨部门跨地区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线上开通业务受理功能模块,实现有关事项“一网通办”“并联审批”,线下设立“一件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提升货运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简化材料清单明晰标准化工作路径。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坚持最小“颗粒化”、最大“便利化”的原则,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目标,对开办道路货运企业涉及到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配发的2个政务服务事项中的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梳理整合,按照“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的要求,形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业务联办、联变、联销的申报链条。按照鲁交发〔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形成《菏泽市市场主体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指南》(见附件1)、《菏泽市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见附件2)和《菏泽市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业务流程》(见附件3),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利化,保障改革的真正落地。(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深化综合受理窗口改革 优化办理流程。各县区依托属地政务服务大厅或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开设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下工作专窗。加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业务协调力度,确保两项业务可以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站办结。货运企业在企业登记机关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或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交通运输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制证中心出证”模式,通过省运政系统同步数据交换共享获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归集的政务数据,实现申请事项5个工作日内办结,向货运企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已具备车辆条件的货运企业,可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审批流程集成一次办结。对于不具备车辆条件的货运企业,采用告知承诺制先行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快捷办理,审批服务窗口通过政务直办间、帮办代办服务专员等方式,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局)
(三)实现数据共享和智慧审批。市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尽快完成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相关的企业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与登记证书、居民身份证与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及信息的共享,实现与跨部门数据和材料的自动获取。进一步加强与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与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信息系统、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系统等的业务协同,优化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车辆45°角照片、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及车辆点位信息、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数据的自动获取方式。按照省“一网通办”的要求,市行政审批服务和大数据部门加强对“爱山东”业务平台PC端和移动端相关应用模块的升级,通过系统逻辑判定实现部分材料线上自动生成,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上办理专区服务模块的,均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9月底前,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开通上线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上办理专区,各县区要加强宣传,逐步引导线下办理模式向线上办、掌上办转移。(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局)
(一)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举措。此次以信息化、智慧化手段优化重构开办运输企业审批服务流程,整合相关办事事项、受理材料,按照要求办事环节由1+N个业务环节减少至1个环节,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各县区相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市级统筹、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思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依据实施方案明确的办理标准,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办理工作实效,确保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各县区要在6月28日前和10月28日前分别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推进情况和相关经验做法。
(二)细化工作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工作,负责统筹指导业务流程、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以及做好与省运政系统技术改造和数据对接;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身份信息、驾驶证信息、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相关数据字段查询接口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校验及相关数据字段查询接口服务;市大数据局协同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推进“爱山东”PC端和移动端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支持做好所涉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实时共享工作。各县区要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强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在线上线下服务窗口设置、审批材料流转等方面明确工作职责,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宣传,在政务服务平台和窗口、道路货运场站、物流园区、高速服务区等场所加强引导,全面做好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线上线下推广工作。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要在知识库中增加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理流程等内容,及时解答群众和企业咨询。在运营过程中,各县区要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对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工作,不断提升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便捷度、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姚辉亚;联系电话:5139997,邮箱:hzjthyk@hz.shandong.cn。
市公安局联系人:崔学新;联系电话:5326008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王大庆;联系电话:5621669
市大数据局联系人:谷燕飞;联系电话:5310683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崔慧兰;联系电话:5168006
附件: 1.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