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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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菏泽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2016/05/25 8.4k 阅读 367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菏泽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菏泽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单立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曹格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传银(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委 员:李忠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
      田继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培华(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 炎(市医改办主任)
      周铁伦(市财政局局长)
      王有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郝丕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长安(市物价局局长)
      李建新(市国资委主任)
      李永垠(市审计局副局长)
      冯 峰(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赵利华(市立医院院长)
      郝敬忠(市中医医院院长)
      王传敏(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工作室副调研员)
      吴福广(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闫传银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峰、张佩宪任副主任,具体承担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菏泽市市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二)负责指导市级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拟订和修订、财务预决算、重大事项实施、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事项。
  (三)审定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
  (四)监督检查或责成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为市级公立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保障。
  (五)按程序聘用院长、副院长,与院长签署聘任合同。
  (六)每年听取市级公立医院关于医院年度运营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的报告;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年度预、决算情况的报告;对市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情况做出评价,决定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对市级公立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管。
  (八)纠正市级公立医院不适当的决定和行为。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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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