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办字〔2019〕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领导关于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的指示要求,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经济适用、突出特色的原则,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国省道服务水平,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更好服务民生,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高标准建成1处服务区,有条件的力争建成2处以上,确保普通国省道服务功能显著改善,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能够基本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二、选址要求
普通国省道服务区的建设选址应以路网布局、公路等级、建设条件、交通量水平等要素为基础,与沿线城镇分布出行需求相适应,充分发挥本地人文与自然资源优势,综合考虑现有的服务设施和管养设施及其他社会服务资源的分布,合理设置服务区、停车区。
(一)应综合考虑路网布局、路线长度、平纵指标、地形地质及供水、供电、通信、排污等基础条件,与主线联系密切。
(二)与平交道口、互通立交出入口等的间距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确保行车安全。
(三)应充分利用现有公路管养设施、闲置设施和用地,鼓励与加油站、汽修厂、旅客集散中心、社会停车场等其他社会服务设施用地相结合改造建设。
(四)应与公路沿线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农产品展销、精准扶贫、产业基地、物流集散、旅游景区等规划建设有机结合。
(五)服务区宜设置在交通量较大路段,如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出入口、共线路段、物流园区、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附近。
(六)鼓励结合公路沿线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地方特产等资源,建设特色主题公路驿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菏泽市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服务区建设管理中的相关手续审批工作,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负责选址和土地供给并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市农业农村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平面布置,市商务局负责增设加油站,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展现各地旅游特色及旅游主题建设,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其他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服务区建设中的相关工作。形成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区要相应成立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领导小组,将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把服务设施建设与乡村振兴、产业升级、旅游开发等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区建设相关工作;要制定工作计划,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抓好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确保完成任务目标;要结合实际,推出一批特色鲜明、定位准确、功能实用、管理规范的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加强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局。
(二)落实资金保障。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资金以县区财政为主,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财政补助,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服务区的建设运营,合理设置增值服务功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县区可有效整合服务区与旅游景区、物流平台及其它商业资源,大力推动“互联网+服务设施”发展,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三)规范运营管理。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普通国省道服务区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地位和导向作用,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和监督检查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要根据服务区的类别、功能与规模,采取“自建自管、自建共管、共建共管”等灵活多元的管理运营模式。经营性服务区应引入市场机制,按程序择优确定运营主体,施行市场化运作模式;主要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服务区可结合各地实际,采取行业自我管理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模式。
附件:菏泽市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菏泽市普通国省道服务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忠想(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尚钦(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姜守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孟祥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常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田剑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孙军(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韩瑞广(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孙雷(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德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郝敬宽(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梅(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郜洁(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孔兆京(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蔡忠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姜守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