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字〔201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做好公司的设立与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职能
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职能:机场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的主体,受市政府委托,负责菏泽牡丹机场的建设与经营管理;经市政府批准开展与外来投资的合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航线开发、票务市场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空港产业园的规划、产业布局及项目的组织、策划、实施等工作。
二、其他事项
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其他具体事项,在组织过程中由市政府研究决定。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