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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2017/09/17 1.3k 阅读 485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聘任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菏政字〔2017〕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市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张素华等20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名单(20人)

张素华(菏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调研员)

刘青(菏泽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

宋献晖(中国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

裴殿立(菏泽监狱纪委监察室副主任)

杨传斌(牡丹区政法委副书记、法制局局长)

冯玉恩(定陶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李虹美(郓城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季福田(菏泽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副主任、副教授)

郭月菊(菏泽学院社会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侯圣文(山东诚维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雅维(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主任)

鹿亚军(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红军(山东雷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闫金铸(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主任)

潘长龙(山东两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欣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石磊(中国法学会法律咨询中心调解中心副主任)

刘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霍春彪(北京世银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西城区律协监事)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