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发〔201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鲁政发〔2018〕35号)精神,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市政府决定取消市级行政权力事项5项,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17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对取消事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对承接事项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对省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要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及时纠正审批和执法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对省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省委托机关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对相关事项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调整的,2个月内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完善。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本部门涉及的中介服务、一次办好等各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25日前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