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发〔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维护法制统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宣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12号)、《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实施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菏政发〔2018〕28号)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