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增强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市人社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注重“三个引导”通过法定途径来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依法受理和处理法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引导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定业务办理途径。对通过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法定途径申请申报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按照法定职责或权力清单,引导他们通过相应途径进行办理;检举控告违法行为,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引导他们通过行政处罚途径进行处理。
二是引导到司法及其他法定救济途径。对不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引导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处理。其他属于政法机关管辖的,引导通过司法程序或相应法定救济途径处理。引导通过上述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时提示信访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主体、受理范围、程序和时限等条件下提出。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映情况,依法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及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说服劝导,依法导入相应途径按程序办理。
三是引导依法做好信访投诉请求办理工作。对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权范围,无法导入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依照《信访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梳理和分类了处理信访投诉的9项途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复议、申诉、政府信息公开、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举报、信访、司法,列出《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投诉法定途径处理清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人社领域群众反映问题九项途径目录及法律依据》,进一步厘清了各职能部门在处理群众信访事项时的工作界限,明晰了工作职责,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方便了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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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注重“三个引导”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2017/01/08 1.8w 阅读 30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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