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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尝试“下沉”至乡镇街道

2020/04/26 1.4w 阅读 273 点赞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为优化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全面实施放管服改革,实现社会救助“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日前,我市在郓城、巨野及牡丹区尝试将社会救助工作下沉至乡镇街道办,以切实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政务服务效能,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效率。

据介绍,各试点县区将全面充实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队伍,强化乡镇审核审批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办、责有人负。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内容、项目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采取政府招标、政府购买服务或购买项目,增加服务人员,增强乡镇(街道)、村(居)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和经办服务能力,以确保“放管服”改革顺利进行,确保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全面简化程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缩短救助时限。

据悉,为确保救助资金按时发放,试点县要协调财政部门强化资金预算和资金保障,除临时救助小额审批由乡镇发放外,其他社会救助资金仍由县民政局统一按“一本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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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