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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制调整为累计缴费

2020/11/09 8.9k 阅读 387 点赞

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制由连续缴费机制调整为累计缴费机制。

据了解,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论是否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用人单位均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年限认定条件后方可停止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机制调整后,正常缴费期间可享受正常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造成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年限不足两年,因就业等个人状况变化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自续保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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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