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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4)整改情况公示

2021/03/08 8.3k 阅读 188 点赞

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4:涉及我市9家无土地规划手续化工企业整改,其中东明昌盛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明县鲁明陆圈镇乙炔气厂、东明县鲁明石化有限公司、巨野鲁源两糠生化有限公司4家化工企业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目标:对反馈的化工企业完善土地手续、转产、政府关停、拆除等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下发《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整改和销号的通知》(菏自然资规发〔2020〕257号),并成立督导组督导验收。二是县区成立工作组,按照省、市要求完成整改。三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实地复核验收,目前已通过自然资源厅实地复核验收。

整改效果:东明昌盛源科技有限公司、东明县鲁明陆圈镇乙炔气厂、东明县鲁明石化有限公司、巨野鲁源两糠生化有限公司4家化工企业已办理土地、规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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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