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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东明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21/05/16 1.4w 阅读 357 点赞


2021年5月13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东明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有杰,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李进雷出席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东明县委书记张继争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讲话。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组长杨锋向东明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明轩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杨锋指出,从巡察情况看,东明县公安局党委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使命,从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积极维护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群众安全感有待提升;服务人民意识不强,执法公信力需要提高;工作作风不够严谨,办案质量有待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疏于防范,“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禁而不绝;党建工作抓的不实不细,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欠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东明县纪委监委处理。杨锋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要坚持政治建警,确保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加强党建引领,筑牢坚强战斗堡垒;三要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四要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王有杰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东明县公安局党委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以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意识、履职担当、改革思维,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带头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要扎实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巡察整改督促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张继争表示,县公安局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站位认真对待巡察整改工作,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切实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列出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对账销号;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促进巡察成果转化,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正在进行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整改落实新成效推动公安工作实现大提升。

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东明县委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东明县公安局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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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