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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单位信息变更已正式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

2021/09/02 1.5w 阅读 377 点赞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单位缴存登记业务正式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后,相继实现了“单位注销”及“单位信息变更”在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的并联办理(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地址:http://218.57.139.23:10010/psout/)。

一、注销登记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点击“注销登记”模块,进行注销登记。

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填写相关材料等一系列操作后提交审批,将提交至审批人员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我中心业务系统即接收到“一窗通”系统推送的注销信息,达到公积金单位注销条件的,即可实现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业务同步办理,即时办结,不需要企业额外提交注销资料

公积金单位注销条件:公积金账户资金“清零”、人员“清空”,且不存在未办结的业务。

未达到公积金单位注销条件的企业,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业务办理方法:

(一)线下办理方法

情形1:办理“一窗通”注销业务前

缴存单位可事先携带业务所需材料前往公积金所属管理部,清缴账户资金、办理职工转出,办结所有业务后再前往“一窗通”平台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实现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业务同步办理

情形2:成功办结“一窗通”注销业务后

缴存单位可携带业务所需材料前往公积金所属管理部,清缴账户资金、办理职工转出后办理“缴存单位注销”业务。

(二)线上公积金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方法

注意:办事者需开通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使用权限,开通方式及所需材料请参照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操作手册中的“一、开通功能权限”。

情形1:办理“一窗通”注销业务前

缴存单位可事先通过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账户资金清缴、职工转出,办结所有业务后再前往“一窗通”平台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实现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业务同步办理

情形2:成功办结“一窗通”注销业务后

缴存单位可通过单位版“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账户资金清缴、职工转出,确认所有业务均已办结后,点击【缴存单位注销】申报注销

二、变更登记

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点击“变更登记”模块,进行变更登记。

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填写相关材料,选择申报方式后提交审批,将提交至审批人员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我中心业务系统即接收到“一窗通”系统推送的变更信息,部分信息变更可实现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同步办理,即时办结,不需要企业额外提交变更资料。

部分信息: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法人代表证件类型、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