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党组书记、局长何元主持会议,市委第一巡察组张硕同志列席会议,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习近平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并围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开展专题研讨。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有利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进农民福祉,对于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深远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结合单位具体职能,深化认识,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思想自觉;强化担当,找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真抓实干,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机制,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持续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