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3〕266号)和全省医师定考培训会议精神,我委制定了《菏泽市2021-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委反馈。
联系人:李 谦5336786
郭美亚5613206
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根据《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指导各县区、各单位进行严谨有序的考核。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登记注册医疗、保健、预防、采供血等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医师定期考核中医疗、预防、保健、采供血机构的认定及考核机构的审批。
考核机构应按照《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申报、审核、审批。不符合考核条件的机构,应做好本单位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的考核工作,组织好医师参加业务水平测试。
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的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考核机构要利用人脸识别功能,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医师及时上报主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医师定期考核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实行注册,在市、县行政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中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的相关人员)。
本周期新增军队医疗机构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试点。
执业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一)行政机构、考核机构、执业机构使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网址:http://ysdk.sddingkao.cn。
(二)医师本人在6月21日以后下载山东医师服务APP,在APP上完善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核程序等。
(一)不具备考核机构资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照要求对在本机构执业的应考医师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评定,并在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内,将评定意见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报指定的考核机构。
(二)考核机构除对在本机构执业的应考医师进行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评定外,还要对政府部门所指定的其他不具备考核资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上报的应考医师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评定情况进行复核,并将所有医师的资料通过“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上报辖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联系指导当地医师参加考核,解释考核过程中的政策问题。
(一)启动考核工作。2023年6月,启动本年度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部署考核相关事项。
(二)开通系统。“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于6月16日开通。6月16日—21日行政机构、考核机构、执业机构完善机构基础信息。
(三)添加医师信息。执业机构在系统内添加的医师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一定要和医师本人电子化注册系统里面的姓名、身份证号一致),不要导入不在本周期考核的医师数据。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后的医师可开通网上学习及进行模拟考试。添加方式:
1.医师数量少的执业机构可以添加参加考核医师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保存。
2.数量较多的在定考系统内直接选择导出-下载模板-填写信息-上传文件-导入比较贴合系统的医师信息。
(四)开展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7月15日前,执业机构完成对本周期应考医师的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提交至考核机构;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后报属地卫生健康局或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并公布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试的医师名单。
(五)进行网上考试。7月20日-9月15日,组织对需要接受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进行网上考试,医师可自由安排时间参加水平测试,但仅有1次考试机会。对各县区、各医疗机构走简易程序的医师,以机构为单位进行督导和抽查。
(六)核实考核合格人员名单。9月15日前,一般程序医师业务水平测试必须完成考核、简易程序医师全部完成最终评定。9月20日—30日,根据省定考办工作安排,组织各县区县卫生健康局核实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七)不合格人员培训。10月11日-12月11日各县区、各医院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省定考办继续开通网上学习和模拟考试系统。
(八)补考。12月12日8:00-13日24:00,省定考办统一组织对首次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
(九)上报考核数据资料。12月20日,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共同核实补考合格人员名单,向省定考办申领合格标贴,上报考核数据资料。
(一)一般程序考核
一般程序考核为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评定并由考核机构复核,参加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业务水平测评。
一般程序免考。如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包括:
1.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医师(上传规培合格证或资格证);
2.考核周期内执业助理医师通过考试变更为执业医师(上传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合格成绩单由单位盖章后上传)。
以上时间界定,以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二)简易程序考核
简易程序考核为医师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医师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评定,考核机构复核。适用简易程序的医师包括:
1.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历且考核周期内有良好执业行为记录的医师;
2.具有12年(含)以上执业经历且考核周期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医师。
以上执业经历的计算年限为首次注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乡村全科助理医师参加定考
目前执业证编码实施的质控管理要求为不超过20位数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执业证编码为30位,执业机构添加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个人基本信息后,乡村全科助理医师于6月25日后下载山东医师服务APP,在APP上完善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核程序等操作。
乡村全科助理医师按执业类别选择考核程序,中医、临床和中医选择一般程序“中医”专业,临床选择一般临床(除内、外、妇、儿、五官专业外)的“其他”专业。
(二)规培人员的定考
规培期间,规培人员在规培单位参加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