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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菏泽市中医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2018/03/19 9.6k 阅读 506 点赞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菏泽市中医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菏价费发〔2018〕4号


菏泽市中医医院:

你院《菏泽市中医医院关于停车场收费管理的请示》收悉。为加强你院停车场规范管理,解决群众就医停车难、停放秩序乱等问题,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5〕12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菏泽市中医医院停车场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一)1小时内(含1小时)免费。

(二)1小时后开始计费,其中:大、中型车每小时每车3元,小型车(包括电动汽车、农用机动车等占用停车位的车辆)每小时每车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

(三)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大、中型车每24小时每车最高收费30元,小型车每24小时每车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下列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就诊就医群众的车辆,凭当日就诊治疗凭证、住院有效凭证一律免费停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

(五)其他依法应当免费的车辆。

三、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

你院应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和服务,维护规范有序的停车秩序,使用正规的收费票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车辆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免费对象、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停车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到期前三个月需重新报批。


菏泽市物价局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