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菏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菏政办发 〔2023〕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有关精神,依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菏政发〔2022〕12号),修订形成《菏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菏泽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