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政办字〔2023〕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菏泽国家调查工作,更好发挥国家调查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职能作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国家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9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菏泽国家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调查队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是服务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统计力量。随着统计现代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调查工作的内容逐渐丰富,涉及粮食产量、畜牧业、居民收支、农民工、劳动力、价格等多个重要民生领域,调查数据和监测结果已成为实施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支持配合国家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客观真实反映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完善管理机制。承担国家调查任务的县级统计机构,要明确责任科室,并配备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调查制度组织实施调查,接受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的业务管理、指导、检查与考评,确保按时完成国家调查任务。(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基层基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调查网点建设和周期性样本轮换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查网点、调查样本启动管理和日常调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加强辅助调查员管理工作,合理确定辅助调查员报酬,完善激励机制,提高辅助调查员工作积极性,夯实统计调查基层基础。调查力量不足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及时予以解决。(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调查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原则,把国家调查队承担服务地方的农业农村、居民收支、劳动力等调查项目(包括县级统计局承担的国家调查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统筹制定绩效考核措施,对各级国家调查队予以支持。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调查队伍建设,把国家调查队干部培训工作纳入当地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每年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党校干部培训班。三是加强用房保障。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协助做好同级国家调查队办公和业务用房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持续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审计监督等有机贯通,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严格落实国家调查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支持各级国家调查队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及时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不得将国家调查队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国家调查工作。(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不断强化统计普法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统计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解和认同,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国家调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国家统计局菏泽调查队、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统计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调查队的协作配合,强化统计调查沟通交流,在调查组织、条件保障、数据共享、分析研判等方面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确保统计调查有关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工作支持保障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统计调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