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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及政策推送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4/06/01 1.9w 阅读 510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菏泽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及政策推送实施办法的通知

菏政办字〔2024〕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及政策推送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菏泽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及政策推送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和政策推送工作,助力重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增强公众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策解读

(一)政策解读的主体。    

1.本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对本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是指我市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对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文件开展解释性说明。各行政机关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其中,以本级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组织解读;部门(单位)制发的政策文件,由本部门(单位)组织解读;两个以上部门(单位)联合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发文部门组织解读;政府规章由负责起草的部门(单位)会同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解读。   

2.上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对上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是指我市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以上级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解读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在政策宣讲、推送、执行等过程中所作的补充性解释说明。对上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原则上由上级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对口的本级部门(单位)开展解读;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上级政策起草部门(单位)对口的本级部门(单位)牵头,联合其他涉及部门(单位)组织解读。   

(二)政策解读的范围。   

政策解读范围应至少包括:   

1.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2.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其他具有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影响市场预期等一种或几种情形的主动公开的重要政策文件;   

3.未以政策文件形式公开,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理解难度较大、专业性强的政策信息;   

4.其他明确规定和要求需要解读的事项。  

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确定本辖区或本机关政策解读的范围。  

(三)政策解读的程序。   

1.本级出台的政策文件。对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应坚持“三同步”原则,即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要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其中,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政策文件,办文时要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报部门负责人审签,审签后按照解读方案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以各级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应按文件制发程序,将政策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步报送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部门提报的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解读不充分或表述不严谨的,通知起草部门(单位)补充或修改。   

政策文件经审签同意正式印发后,要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同步提交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或主流媒体等渠道公开发布,解读材料应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2.上级出台的政策文件。本级行政机关对上级政策开展解读前应对上级出台政策和解读材料进行充分学习,找准上级政策与本地具体工作的结合点,准确把握政策,吃透政策意图。   

解读要以上级起草部门(单位)制发的政策解读为基准,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应按工作规程征求上级政策起草部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四)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政策解读主体要注重开展实质性解读,解读内容要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帮助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振发展信心;要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各级各部门要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网络电视问政、媒体访谈、专家解读、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客观数据、生动案例,对政策文件开展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鼓励采用互动直播、情景剧场、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创新解读。   

(五)政策解读发布的平台。各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各部门网站均应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或目录,集中汇总发布解读材料。各政策解读主体要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服务大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新媒体等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图书报刊、新闻网站、新媒体的作用,扩大政策解读的受众面。   

二、政策推送

(一)政策推送的主体。   

1.本级出台的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由负责政策文件起草的部门(单位)开展政策推送。其中,以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单位)组织政策文件推送;两个以上政府部门联合制发的政策文件,由牵头部门会同联合发文部门组织政策推送。    

2.上级出台的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文件,由上级出台政策涉及的本级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开展政策推送。推送系列政策清单或政策包时,由政策清单或政策包制作部门(单位)牵头负责政策推送或指定有推送条件的配合部门(单位)开展政策推送。   

(二)政策推送的程序。   

1.对于本级出台的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文件,负责政策文件起草的部门(单位)在政策文件制定前应明确政策文件的适用对象,拟定政策推送方案。其中,以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名义制发的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应在文件制发流程中报送政策推送方案。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对提报的政策推送方案进行审核把关。    

2.对于上级出台的面向社会公开的政策文件,政策推送主体要准确把握政策文件在本地的门槛标准及适用群体,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策推送方案,开展政策推送。   

(三)政策推送的内容。各行政机关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等上级及本级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进行集中推送;要聚焦企业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政策及解读内容的宣讲;加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就业帮扶”“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托育”等系列政策包及解读内容的权威发布和精准推送。   

(四)政策推送的范围及形式。政策起草、解读部门(单位)要根据政策类别、受众群体、发布机构级别、适用行业等条件,明确政策及解读的推送范围,采取短信推送、电子邮件推送、微信群推送、政务新媒体推送、政策发布平台推送、业务办理系统推送、社区惠民政策宣讲、入户入企座谈宣传等方式开展政策精准送达。各政策推送主体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与企业商会、产业园区、困难救助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的联络机制,开展点对点精准推送。    

在基层开展政策推送时,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等渠道,以实质性、形象化、通俗化的形式开展政策推送,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鼓励各政策推送主体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作用,结合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精准推送所需政策和对应的解读。有条件的部门(单位)可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建立动态调整更新的政策服务对象库,对企业群众分类画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或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智能政策推送。   

三、组织实施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实施办法印发后,结合主管行业特性制定本部门(单位)政策解读与政策推送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对本方案规定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政策文件的解读流程、解读要素以及推送对象、推送形式、推送渠道、推送时限、审核监督机制和工作流程。要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推送全链条管理机制,在政策文件公开发布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流程、递进式、针对性解读与推送工作,确保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政策解读与推送诉求。    

(二)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各行政机关在拟定上级出台政策文件的解读、推送方案时,要与上级部门主动对接,建立密切联系,确保政策解读、推送准确、到位,坚决避免曲解政策原意等问题发生。开展上级出台政策文件的解读、推送工作期间,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争取工作指导,持续解疑释惑,增进社会共识。   

(三)健全舆情回应机制。各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推送后的社会舆情反应。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工作保障措施。各行政机关要加强政策解读与政策推送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力量,争取预算经费,推进政策解读、推送常态化开展;要将政策文件解读与推送工作纳入本部门(单位)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政策解读与推送意识和工作能力;要积极组建由第三方研究机构、高校学者、媒体记者、法律顾问等组成的政策解读、推送专家队伍,提高政策文件解读与推送的针对性、科学性,确保工作实效。各县区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参照市级工作督促各县直部门(单位)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推送工作。        

附件:菏泽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及推送方案送审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