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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64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5/03/06 3.9k 阅读 135 点赞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拟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64项)整改工作进行销号,现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64项:“菏泽、德州等市存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违规处置问题。菏泽市郓城圣元垃圾焚烧厂大量飞灰在垃圾填埋场混合填埋或暂存,不符合‘单独分区填埋’的规范要求。菏泽市东明县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已达80万立方米,是设计库容的2.4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2021年1月发生渗滤液渗排事故,导致下游的洙赵新河东圈头国控断面水质严重超标。”郓城县问题整改时限为2023年年底,东明县问题整改时限为2024年年底。

二、整改目标

菏泽市郓城县实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安全处置,菏泽市东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推进郓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分区改造工程建设,做好混填垃圾和飞灰分离、陈腐垃圾挖烧、混填飞灰规范转移处置等工作。

(二)对东明县垃圾填埋场垃圾山周边坝体加固、垃圾山覆盖、雨污分流施工,解决渗滤液渗排问题,并有序推进陈腐垃圾挖烧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郓城县问题涉及混填垃圾约15万吨、飞灰约12.2万吨,2022年11月已提前整改完毕。该县已累计投资约1020万元,主要用于混填垃圾和飞灰分离、陈腐垃圾挖烧、混填飞灰规范转移处置、飞灰填埋区建设。截至2022年8月,12.2万吨混填飞灰已转移处置完毕,15万吨陈腐垃圾已挖烧完毕。同时,推进郓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区分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库容为15.6万立方米,2022年7月,完成飞灰填埋区一期工程建设,2022年11月,完成飞灰填埋区二期建设,郓城县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东明县问题涉及填埋区超负荷填埋垃圾47万m³(约23.5万吨)和渗排事故,2024年12月8日已整改完毕。该县已累计投资约428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渗沥液渗排问题和超库容填埋垃圾分流消减。2021年7月,东明县垃圾填埋场完成垃圾山周边坝体加固、垃圾山覆盖、雨污分流施工,已解决渗滤液渗排问题。2024年12月8日,东明县将填埋场内85万m³(约46.48万吨)陈腐生活垃圾全部复挖焚烧,彻底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三)菏泽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家多次对全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目前,全市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问题已全面解决,全市建成10座垃圾焚烧电厂规范运行。

五、验收销号情况

2024年12月18日,我市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4项整改任务进行了自我验收,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情况,认为该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标准。

2025年1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了销号验收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对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4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销号验收。2月10日向我市反馈了销号验收意见,通过了销号验收。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至3月20日(10个工作日)

通讯方式: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0531-51765192

电子邮箱:liunana@shandong.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五小纬四路46号。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530-5624108

电子邮箱:hzscsglj@hz.shandong.cn

通信地址:菏泽市人民北路689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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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