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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6/10 2.9k 阅读 396 点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

《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83号)和省市“工作落实年”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精准发力,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便民、高效”服务模式,全面开展“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活动和“三减两包一放”行动,持续推动“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实现政务服务再提质、再提速、再提效,全力营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面实现“突破菏泽、后来居上”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受理”。

1. 升级“实体一窗”。继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推动更多事项进驻,普遍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2020年全面推开市、县、乡三级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统一受理、一次收件,进行一次录入、自动分发、并行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 整合“网上一窗”。推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与山东政务服务网实质性融合,统一网上政务服务入口,为企业和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办事创业提供便利。2019年年底前,完成市、县区两级政府及部门网站整合改版。(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3. 优化“掌上一窗”。配合省大数据局、省政府办公厅做好“爱山东”APP功能完善工作。2019年年底前,群众日常所需的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交通出行、市场监管等领域高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掌上办理。(市大数据局牵头)

4. 做强“热线一窗”。切实提升政务服务热线服务水平,定期公开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事项处置情况。2019年8月底前,出台菏泽市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推动全市热线受理范围、运行规则、服务标准三统一,全面提升热线接通率、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5. 延伸“基层一窗”。全面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鼓励通过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或与邮政、金融、通信等网点合作等模式,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向基层延伸,让更多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在“家门口”办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推行主动服务、贴心服务。 

6. 推行帮办代办服务。2019年年底前,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帮办代办窗口,将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纳入帮办代办服务范围,全面推行无偿帮办代办。建立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预约办理通道,打造全天候服务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大厅设施服务效能,积极推广自助申报一体机,有条件的可建设“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7. 强化事前告知服务。2019年11月底前,按照统一标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指南调整。通过多种渠道,让企业和群众提前知晓办事流程,推行企业和群众办事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高“一窗”办结事项比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8. 畅通政策互动渠道。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加强政策传导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辅导,方便企业和群众掌握利用。2019年年底前,依托市、县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建立利企便民政策服务平台,搭建政策服务“中央厨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9. 打通事项办理链条。以办好群众眼中“一件事”为标准,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改革成效。2019年年底前,市和各县区在推进项目落地、企业注销便利化、证照联办等方面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10.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大力推广“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活动,搭建市级层面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企业、县区、市直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合力;市直各部门单位梳理本部门单位涉及企业的行政权力事项,建立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全部对外公开;组织成立专项督查组,根据部门清单及时跟进企业反映问题解决情况,对推诿扯皮给企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予以追责问责。开展“三减两包一放”行动,出台一揽子务实举措,通过压减办事环节、削减涉企税费、精减涉企检查,实行市直部门单位包县区、包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市级简政放权,与开展“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活动互为呼应、协同推进。(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11. 加快事项标准化梳理。根据省统一安排,组织指导市直部门按系统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协同推动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省、市、县“三级四同”。(市委编办牵头,市直各部门负责)

12. 梳理规范实施清单。2019年10月前,根据省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省、市、县三级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流程和时限等要素统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持续减权放权、减证便民。 

13. 深入推进市级简政放权。按照“三减两包一放”行动要求,进一步精简市级权力事项,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实施“市县同权”,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外,凡基层有需求且有承接能力的事项,一律下放县区实施。根据市县级推进关联事项“一链办理”工作需求,下放一批让“链条”完整起来的事项,实现全链条办理事项在同一层级办结。2019年年底前,根据省统一部署,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年检、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牵头)

14. 实现精准放权。做好权力事项下放的事前论证、事中评估、事后跟踪,对基层承接能力做好评估,充分征求基层意见,不适宜下放的不得下放,能“打包”下放的尽量采取“链条式”下放,确保放权协同,承接落实到位。各县区根据及时调整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切实做到接得住、管得好。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间工作联动、系统连通、数据开放、政务公开、信息共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确保下放事项无缝对接、运行到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15. 更大力度减证。严格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解决要求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根据省统一安排,适时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司法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五)开展中介服务专项治理。

16. 培育壮大中介服务市场。放宽准入条件,取消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2019年11月底前,根据省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措施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培育中介服务市场的具体措施。(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17. 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8月底前,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18. 用好做强网上中介超市。积极运用网上中介超市服务、监管功能,做好中介服务机构选用、服务评价等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按照“应进必进”要求,积极推动本地中介服务进超市,实现“一地入驻、全省通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六)深入推进公正监管。 

19. 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将企业信用纳入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把告知承诺事项纳入信用监管,对申请人不实承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及时将信息推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政审批部门。完善信用黑名单制度,公示企业和个人失信记录。2019年年底前,探索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牵头)

20.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对企业的所有行政检查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杜绝随意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依法处罚,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牵头)

21.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快“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统筹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2019年,市、县级政府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达到年度总抽查次数10%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各监管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七)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 

22. 深入推动事项上网。全面推动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一网办理”。2019年年底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市县级不低于70%。(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23. 提升核心服务能力。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着重提升全市统一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等关键服务,推动电子公文、电子印章应用,支持企业和群众通过5个“一窗”便捷获取服务。2019年年底前,市再推出一批“全市通办”事项,逐步实现“异地可办”“全域通办”。(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24. 强化基础数据支撑。加大基础数据归集力度,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宏观经济、空间地理和电子证照6大基础数据库及应急管理、社会综治、交通出行、生态环境等主题信息资源库建设工作。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推进历史数据电子化,建立数据核对反馈机制,提高数据质量,推动深层次广泛应用。(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

25. 加快既有系统改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加快部门确需保留业务系统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与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有效对接,克服“多头申报”“重复录入”等难题。(市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八)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 

26. 落实政务服务“群众评”。2019年年底前,根据省统一部署,运用服务评价器、满意度评价表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倒逼服务承诺落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

27. 抓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查。做好2019年度省营商环境评价迎查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深入分析研究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查找薄弱环节和弱项指标,有针对性的完善提升。(市发改委牵头)

28. 强化政策效果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作用,运用调查问卷、大数据等形式,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2019年年底前,组织开展“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成效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部署落实。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对照工作任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进度、工作时限、具体措施,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牵头部门单位要积极对接研究,统筹落实责任事项;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统筹抓好辖区内涉及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制度供给。坚持立改废与改革有效衔接,及时修订涉及改革的法规规章,为深化改革扫清制度性障碍。市司法局要开展改革立法调研,加快推进相关法规制度的设立、修改、废除和解释工作。各级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等运行机制,厘清行政审批服务局与主管部门的权责边界;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对接省直部门单位建立畅通的沟通联络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积极开展改革工作专项督查,加强跟踪落实改革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给予奖励;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满意度调查,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群众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研究解决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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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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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